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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原因導致精神分裂症呢?

精神分裂症屬於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這種病出現的原因是非常複雜的,有些人甚至就因為在生活當中遇到一些不開心的事兒,因為心理承受能力低,導致出現精神分裂的現象也比較普遍,這種病在治療起來比較困難,那麼究竟是哪些原因導致精神分裂症呢,一起來看看吧!

精神分裂症是一個十分複雜的疾病,其病因和發病機制一直是精神病學研究的中心課題。多年來的研究認為,其發病與下列因素有關:

1、遺傳因素:精神分裂症屬於多基因遺傳的複雜性疾病,國內外大量有關精神分裂症的家系調查、雙生子及寄養子研究均發現遺傳因素在本病的發生中起重要作用。與患者血源關係越近、親屬中患病的人數越多,則患病的風險度越大。單卵雙生子的同病率約為雙卵雙生子的3倍,為普通人群的35~60倍;寄養子(將單卵雙生子分開撫養,將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子女由正常家庭撫養,或將正常人的女子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父或母親的家庭撫養),研究亦提示遺傳因素在本病的發生中起主導作用。

精神分裂症是一個遺傳學模式複雜、具有多種表現型的疾病,確切的遺傳模式不清。大量的實驗研究結果提示,精神分裂症可能是多基因遺傳,由若干基因的疊加作用。然而,究竟還有哪些基因參與了精神分裂症的發生、這些基因之間是如何相互作用以及這些基因所產生的蛋白質是如何影響精神分裂症的病理生理過程的,對於這類問題,至今尚無一致性結果。

2、神經生化:

(1)多巴胺(dopamine,DA)假說:此假說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即認為精神分裂症是中樞DA功能亢進,或由於DA受體增加導致對DA的敏感性增加所致。該假說支持的證據主要包括:長期使用促進多巴胺釋放劑如苯丙胺,會使正常人產生幻覺和妄想;抗精神病藥物因拮抗多巴胺D2受體對精神分裂症的陽性症狀有效;大量研究提示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清DA主要代謝產物高香草酸(HVA)增高,屍體腦組織中DA或HVA高於對照組;PET研究發現未經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紋狀體D2受體數量增加等。

(2)五-羥色胺(5-hydroxytryptamine,5-HT)假說:該假說源於5-HT激動劑麥角胺二乙醯胺(LSD)能導致幻覺。近年來,由於非典型(新型)抗精神病藥,如利培酮、奧氮平等在臨床上的應用,而使5-HT在精神分裂症病理生理機制中的作用再次受到重視。這類藥物除了對中樞DA受體有拮抗作用外,還對5-HT2A受體激動劑可促進DA的合成和釋放,而5-HT2A受體拮抗劑可使A10DA神經元放電減少,並能減少中腦皮層及中腦邊緣系統DA的釋放,這與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抗精神病作用及錐體外系反應的減少均有關係。

(3)谷氨酸生化假說:該假說認為中樞谷氨酸功能不足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之一。該假說源於谷氨酸受體拮抗劑如苯環己呱啶拮抗谷氨酸受體亞型N-甲基-D-天門冬氨酸受體可在受試者身上引起幻覺、妄想及情感淡漠、退縮等症狀。谷氨酸是皮層神經元重要的興奮性遞質,腦發育早期突觸的形成、突觸的維持及突觸的可塑性均受到谷氨酸系統的影響。相當多的證據表明,與正常人群相比,精神分裂症患者大腦某些區域(如中顳葉)谷氨酸受體亞型減少,抗精神病藥物的作用機制之一就是增加中樞谷氨酸功能。

除了上述3種主要的神經遞質外,精神分裂症可能還與其他系統如r-氨基丁酸(GA-BA)、神經肽、腎上腺素受體、乙醯膽鹼、第二信使等的改變和/或這些系統間的相互作用有關。不過,以上所述的神經遞質的變化是因、是果,是相關因素還是伴隨狀態,至今尚無定論。

3、神經發育:精神分裂症的發生可能與神經發育有關。精神分裂症的神經發育假說認為:由於遺傳因素(易患性)和某些神經發育危險因素(妊娠期與出生時的併發症、懷孕期間暴露於流感病毒或母愛剝奪、Rhesus(Rh)因數不相容、冬季出生等)的相互作用,在胚胎期大腦發育過程就出現了某種神經病理改變,主要是新皮質形成期神經細胞從大腦深部向皮層遷移過程中出現了紊亂,導致心理整合功能異常。其即刻效應並不顯著,但隨著進入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在外界環境因素的不良刺激下,導致了精神分裂症症狀的出現。

4、社會心理因素:儘管不少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的發生與心理社會因素有關,但至今為止,尚未發現任何能決定是否發生精神分裂症的心理社會因素。某些應激事件確實使健康人導致了精神異常,但這種異常更多的是應激所致精神障礙。目前的觀點認為,社會、心理因素可以誘發精神分裂症,但最終的病程演變常不受先前的心理因素所左右。

5、病前個性:許多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存在一些特殊的個性特徵,在其親屬中也可見到類似情況,有些學者將其稱為分裂性人格。E.布魯勒將分裂人格描述為敏感、多疑、好賣弄學問、漫不經心、對人冷淡、羞怯、好幻想,孤獨、固執,國外學者發現精神分裂症約50%~60%存在分裂人格;國內資料概括本病的病前個性為:積極性差,依賴性強、膽小、猶豫、孤僻、敏感、好幻想等,占70%。

6、生活事件:生活事件(一般都指引起不愉快的事件)能否引起精神分裂症,在分析這一問題時必須明確以下幾點:

(1)某些生活事件確實可以影響症狀的具體表現,但不能因此就確定它是病因。

(2)必須區分某一生活事件是疾病的病因還是後果,大量生活事件的這種因果關係是很複雜的,只有少數生活事件(如地震、戰爭)可以說不是個人活動的後果。

(3)某一生活事件對這個人有致病作用,對另一個人不一定有致病作用;在此時有致病作用,在另外的時候不一定有致病作用,不能一概而論。

因此,在分析生活事件的意義時,必須考慮到個人的過去經歷、性格特點、當時處境、軀體情況和社會文化背景等。總的來說,目前傾向於認為生活事件作為單一的因素,不是精神分裂症的病因。

總而言之,出現精神分裂症的原因有很多,一般來說,跟遺傳有很大關係,另外還跟神經生化,社會心理因素,生活事件等等都有很大的關係,當出現精神分裂症的時候,一定要及時進行治療,否則會對社會,還有本人都會造成嚴重的傷害,家屬一定要積極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