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健康

長期服藥的老人要意什麼?應當遵循五個原則

老年人用藥有特殊性

現在,人們開始關注兒童用藥的劑量問題,很多人呼籲藥廠生產一些專門針對兒童的小劑量藥品。其實大家都忽視了老年人用藥也不同于成年人。由於生理和心理上的變化,老年人用藥有所不同:

①用藥品種多而雜,易發生不良反應和相互作用。

②因所患多為慢性疾病,故用藥時間長,易導致藥物體內蓄積而中毒,並損害肝、腎和造血系統功能。所以老年慢性病患者應定期去醫院檢查,及時根據病情遵照醫囑調整藥物和劑量。

③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漸衰退,且由於生活環境和體質的差別,對藥物用量個體差異大,耐受性低。因此,一般藥物應用時,要從最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摸索出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避免不良反應的劑量,比較適合自己的劑量。

老年人用藥五原則

1.受益原則

首先要有明確的用藥適應症,另外還要保證用藥的受益/風險比大於1。即便有適應症但用藥的受益/風險比小於1時,就不應給予藥物治療。

2.五種藥物原則

老年人同時用藥不能超過5種。據統計,同時使用5種藥物以下的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6~10種為10%,11~15種為25%,16~20種為54%。要明確治療目標,抓住主要矛盾、選擇主要藥物治療。凡是療效不確切、耐受性差、未按醫囑服用的藥物都可考慮停止使用,以減少用藥數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種藥物時,在病情穩定後仍應遵守5種藥物原則。

儘量選擇一箭雙雕的藥物,比如應用p阻滯劑或鈣拮抗劑治療高血壓和心絞痛。使用a阻滯劑治療高血壓和前列腺增生,可以減少用藥數目。另外,要重視非藥物療法,這仍然是有效的基礎治療手段。如早期糖尿病可採用飲食療法,輕型高血壓可通過限鈉、運動、減肥等治療,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纖維食物、加強腹肌鍛煉等,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無需用藥。

3.小劑量原則

老年人除維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類等藥物可以用成年人劑量外,其他所有藥物都應低於成年人劑量。由於現在尚缺乏針對老年人劑量的調整指南。因此,應根據老年患者的年齡和健康狀態、體重、肝腎功能、臨床情況、治療指數、蛋白結合率等情況具體分析,能用較小劑量達到治療目的的,就沒有必要使用大劑量。

應注意的是,也並非保持始終如一的小劑量,可以是開始時小劑量,也可以是維持治療的小劑量,這主要與藥物類型有關。對於需要使用首次負荷量的藥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為了確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劑量的下限。小劑量原則主要體現在維持量上。而對於其他大多數藥物來說,小劑量原則主要體現在開始用藥階段,即開始用藥就從小劑量(成年人劑量的1/5~1/4)開始,緩慢增量。以獲得更大療效和更小副作用為準則,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劑量。

4.擇時原則

擇時原則是根據時間生物學和時間藥理學的原理,選擇最合適的用藥時間進行治療。由於許多疾病的發作、加重與緩解具有晝夜節律的變化(如變異型心絞痛、腦血栓、哮喘常在夜間出現,急性心肌梗死和腦出血的發病高峰在上午);藥代動力學有晝夜節律的變化(如白天腸道功能相對亢進,因此白天用藥比夜間吸收快、血液濃度高);藥效學也有晝夜節律變化(如胰島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於下午)。

舉例來說,抗心絞痛藥物的有效時間應能覆蓋心絞痛發作的高峰時段。變異型心絞痛多在零點到六點發作,因此主張睡前用長效鈣拮抗劑。而勞力型心絞痛多在上午6時到1 2時發作,應在晚上用長效硝酸鹽、p阻滯劑及鈣拮抗劑。

5.暫停用藥原則

當懷疑藥品不良反應時,要停藥一段時間。在老人用藥期間應密切觀察,一旦發生新的症狀,包括軀體、認識或情感方面的症狀,都應考慮藥品不良反應或病情進展。對於服藥的老年人出現新症狀,停藥受益明顯多於加藥受益。所以暫停用藥原則作為現代老年病學中最簡單、最有效的干預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