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自作主張的“藥流”
適合“藥流”的6個條件
1.年輕的初孕婦女或未產婦女;
2.近一個月內不離開本埠;
3.有條件在設施完善的醫療機構就近就醫;
4.停經少於49天;
5.超聲檢查顯示宮內妊娠,胎囊平均直徑小於20毫米;
6.孕婦沒有心、肝、腎、生殖、內分泌系統疾病,無煙酒嗜好。
適合“藥流”的6個條件
1.年輕的初孕婦女或未產婦女;
2.近一個月內不離開本埠;
3.有條件在設施完善的醫療機構就近就醫;
4.停經少於49天;
5.超聲檢查顯示宮內妊娠,胎囊平均直徑小於20毫米;
6.孕婦沒有心、肝、腎、生殖、內分泌系統疾病,無煙酒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