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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時尚更要健康 不做時尚受害者

FASHION VICTIM一詞,最早出現在美國雜誌上,是指那些為了追求時髦而透支一切的人。現在,我們身邊也有這樣的時尚受害者——晨昏顛倒夜夜笙歌的PARTY動物、煙酒不離手的社交女王、不擇手段只要瘦的減肥狂人。最近的例子就是維多利亞·貝克漢姆,因常年穿超高跟鞋導致腳骨變形,不得不通過手術進行矯正治療。我們不是明星,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更該問一問自己:上班時你是否有必要踩足八個小時的高跟鞋?年末買名牌犒賞自己是否也該估算下自己帳戶餘額幾多?不擇手段把自己瘦成一把骨頭,你真的看上去更美嗎?我們當然有權享受時尚生活的種種美好,但也絕不淪為時尚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