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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曝光旅遊市場違法“四大招數”

導語:中國首部旅遊法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發改委9月29日公佈了近期查處的旅遊市場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零負團費、價格同盟、價格欺詐等四大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違法“招數”被曝光。

零負團費、低價傾銷。“零負團費”是旅遊市場常見價格競爭手段,其“秘訣”在於,旅行社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組團,再通過遊客購物等消費環節的高額返傭來彌補虧損直至盈利。其違反價格法有關規定,屬於低價傾銷的違法行為。

調查顯示,海南省海口民間旅行社有限公司2012年所組旅遊團中,有79%的團為“零負”毛利,全年團費收入2.57億元(人民幣,下同),組團成本支出3.3億元,團費收入低於成本支出7300萬元,但傭金收入達1.14億元。

價格同盟,統一報價。為了避免激烈的市場競爭,一些旅行社締結價格同盟,旅遊行業協會實施固定價格和劃分市場的壟斷協議,統一對外報價,統一旅遊收入分配。其嚴重限制了業內有效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屬於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

調查顯示,在雲南省麗江市旅遊協會旅行社分會的組織下,麗江市八大旅行社集團“抱團取暖”,按照約定的市場份額比例,分配各旅行社收入的旅遊綜合服務費、景點返傭等收入,兩年間共計實施收入分配24次,分配金額2.27億元。

市場壟斷,價格串通。受旅遊市場准入限制等影響,一些旅遊購物店形成獨立的市場,為避免同行激烈競爭,旅遊購物店締結價格同盟。其嚴重限制了購物店之間的價格競爭,違反了反壟斷法有關規定,屬於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定的違法行為。

調查發現,絕大多數到三亞的旅遊團隊都會被安排到水晶店購物,三亞市針對旅遊團隊的三家大型水晶購物店簽訂協定,統一返傭比例、統一調價幅度,按三家的市場份額進行收入再分配,並開立共管銀行帳戶,各存入300萬元保證金,作為違反約定的罰金。

虛高標價,虛假打折。先虛高標價、再虛假優惠打折在一些購物店普遍存在,一些購物店對旅遊團隊客戶開展打折促銷,但標示售價幾乎未成交過,也無法提供按標價成交的交易記錄,其違反了價格法的相關規定,屬於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的價格欺詐行為。

調查發現,水晶、螺旋藻分別是海南三亞、雲南麗江旅遊購物的特色產品,絕大部分標價都在購進成本價的10倍以上,有的達到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如一款標價為13950元的金鈦晶,購進成本價為713元,標價為購進成本價的19倍,實際成交價在標價基礎上打8.5折,即11860元。

對涉案的39家旅遊單位,主管部門共開出1800多萬元的罰單。國家發改委表示,旅遊市場“明規則未行,潛規則盛行”,不利於旅遊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醒旅遊業者要依法經營,公平競爭,遊客遇到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