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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給出了女兒和離婚之間聯繫的解釋

科學家們早就認識到第一胎生女兒比第一胎生男孩的婚姻更可能以離婚收場。直到近期,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把女兒與離婚之間的聯繫歸結於極化理論:父親相對來講與男孩相處的會更好,所以若是他們有一個兒子就會更加矢志不渝用心經營婚姻。然而另一項新的研究表明,他們之間的聯繫並非如此簡單。男性女性胎兒有著令人驚奇的生長發展區別——出現在女兒降生或是父母離異之前——可以解釋這種差異。

研究員阿瑪和詹娜發現證據表明,子宮內的女性胚胎相比較於男性胚胎能更好的承受母親的壓力。所以如果母親在一開始就歷經感情的坎坷,她的女性胎兒足月生產的機會也就越大。這一女性倖存優勢特點理論——各年齡段的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生存下來——是一個在研究中得到廣泛認可和接受的概念。但是阿瑪和詹娜的發現尤其值得關注,因為它們表明這種生存優勢可能從受精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不僅僅是在出生時候。

杜克大學公共政策和經濟學助教阿瑪,在產前女性生存優勢概念吸引下對女兒與離婚之間的相關性展開了更加細緻的調查研究。

研究人員著手確定是否孕期壓力,妊娠結局、離婚之間的聯繫強大到足以解釋女兒和離婚之間的相關聯性。應激激素無論是對妊娠期間的女性還是健康女性都會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有研究發現了孕婦自我報告健康狀況和嬰兒降生記錄之間的聯繫。知道了這一點,阿瑪和詹娜決意查明是否女性胚胎比男性胚胎能夠有更好的機會經受孕期壓力。

從國家青春縱向研究1979年的資料來看,可以確定經常吵架的夫妻更有可能第一胎生女兒而不是男孩。研究人員還利用這些資料創建了一個有關離婚夫婦中第一胎生的是女兒的預測模型。

阿瑪和詹娜發現,幾乎所有的女兒和離婚之間的聯繫都可以用孕期壓力相關的動力學來解釋。

“我們沒有證實女孩不會導致離婚,”他說。“我們所證實的是那些說‘啊哈,女孩一定會導致離婚’來看待女兒與離婚之間的關係是倉促草率的。因為我們現在有另一個解釋可以說明為什麼那種聯繫可能存在。”

這些研究發現中最大的成果?在社會科學家過早的對女兒與離婚之間的聯繫下結論之前,他們需要在受精時期就開始研究調查,而不是等到嬰兒出生後。否則,他們就遺漏了謎題解決的關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