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古代旅館入住的“特殊服務”
外出遊玩,住旅館必不可少。在古代,外出開房方便嗎?查得很緊,沒有介紹信只能睡馬路。但古代旅館真的講究賓至如歸,不只可以替客人代管貴重物品,還有特殊服務,甚至可以幫客人代找情人、代購小老婆。
古代“開房”也要“介紹信”。從《周禮》所記來看,早在周代中國的旅館業已很發達,而且似乎是“鏈鎖式”發展。如周王規定,有“國營招待所”性質的“驛亭”,要求每10裡有“廬”,即簡易房舍;每30裡要設“路室”,以供休息;每50裡的市鎮要設“候館”,候館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
現代流行的城市旅館、家庭旅館,在先秦時已出現,主要有“館”、“寓”、“舍”等。這些旅館檔次和功能區別明顯,以供不同身份的旅客入祝“館”比較高級,用來接待貴賓,如“國賓館”、“諸侯館”,這類旅館都是官辦的,當時的諸侯國一般都設有這樣的高檔賓館,如魯國有“重館”、趙國有“陶丘之館”、晉國有“箕館”……
“寓”、“舍”這類旅館則主要為普通商旅服務,以民辦居多,“逆旅”、“客舍”,都屬於這一類。而且,古人對於旅館的管理也早有規範,旅客不能隨便開房。如今開房要出示身份證和相應的證明文件,這在先秦時即已實施。
古代雖然沒有現代身份證,但也相當於身份證的信物。如果是官員、商人出差,或得到官方授權的外事活動,都會持有“符節”或“符卷”,這種“符”、“節”、“卷”等,都是早期入住旅館的身份證明,這些相當於現代的“介紹信”。後來的“驛卷”、“信牌”也都屬於旅行憑證,如沒有旅行憑證,是無法入住旅館的,特別是官辦旅館根本不可能接待。
古代旅館也有“查房”。和現今一樣,客人入住後要進行詳細的身份資訊登記,有專門的“旅客登記薄”。這種登記簿古稱“店薄”,或“店曆”,要妥善保存,留底備案,逐月定期交官方查驗。到後來,官方加強對酒店的管理,除了治安的需要外,也是為了方便收營業稅。
具體登記和查驗程式,中世紀摩洛哥旅行家拔圖塔(又譯“白圖泰”),在其中國遊記中說得更詳細:“路中各站,皆有逆旅可以息宿,有官吏專管之……天黑時管理官吏及其書記來舍,將留舍客人,逐一點名記簿,蓋印後關門,使客安睡。
至次晨天明時,吏及書記複來,依名單喚客起,作一證書。”
如果旅客沒有身份證明,也不是絕對不能入住旅館,但需要有財產抵押或是熟人擔保。如果既無資信證明,又沒人願意擔保,那只有“露宿”了,旅館是不敢接待的。這在古代叫“不下單客”,意思是不接待無法證明自己身份的單身客人,這種硬性規定,主要是官府治安管理的需要,“恐有奸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