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來服藥的有哪些
從小到大,想必大家也是身經百戰,生過不少疾病。不知大家是否發現,服藥的時候是有很多禁忌的,不能用茶水來服藥,不能用濃湯來服藥,不能用咖啡來服藥等等。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不能用來服藥的有哪些以及服藥的禁忌主要有哪些方面?
用藥禁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伍禁忌:前面“配伍”一節中曾原則地提到,在複方配伍中,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神農本草經》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係為“相惡”和“相反”。據《蜀本草》統計,《本經》所載藥物中,相惡的有六十種,而相反的則有十八種。歷代關於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展,在古籍中說法並不一致。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並編成歌訣,現將歌訣內容列舉於下。
(1)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引古方為據,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於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並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採取慎重態度。一般說來,對於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2.妊娠用藥禁忌: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以及辛熱等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乾薑、肉桂等。凡禁用的藥物,絕對不能使用;慎用的藥物,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斟情使用。但沒有特殊必要時,應儘量避免,以防發生事故。
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飲食禁忌簡稱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以及蜜反生蔥等記載。
看了以上關於服藥禁忌的介紹,不知道大家是否牢記於心呢!我們希望大家在服藥前一定要,注意藥品的說明,不可隨意妄之。遇到無法理解的藥品說明,大家可以向專業的醫生進行請教,或者在藥店向醫藥師進行諮詢。切不可擅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