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10周可以做b超嗎
懷孕十周就證明已經懷孕兩個多月了,對於孕婦來說,這時候就會出現一些早孕反應,比如早晨起來的時候出現嘔吐、噁心的症狀,而且每天特別愛睡覺。家人如果不招呼自己起床,可能都要睡一天。這都是正常的孕期反應,對於懷孕十周的孕婦來說,這時候是不是可以做B超了呢?
孕婦慎用B超檢查
B超檢查,簡便可靠。許多婦女妊娠後,想知道胎兒情況,常常要求醫 生進行B超檢查。過去一直認為,B超檢查對孕婦和胎兒無不良影響。但近年來有研究表明,B超對人體細胞有損傷。經B超檢查的孕婦所生新生 兒體重比未經B超檢查的輕,嬰兒開口說話的時間也遲。因此,專家認為,對孕婦B超檢查應慎用,根據具體情況,接受醫生指導,切忌反復多次進 行B超檢查,以免對胎兒產生不利影響。
孕婦:做B超要明明白白
為了迎接一個健康的小寶寶,幾乎每位孕婦都很重視孕期的B超檢查。B超是一種無損傷無痛苦的檢測方法,可以顯示人體實質臟器的疾患,同樣,對於胎兒的情況也可以清楚地顯示出來。但有些孕婦過分關注腹中胎兒,隔三差五便到醫院檢查一次。也有些孕婦害怕B超檢查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而拒絕做B超。那麼B超到底如何做才適宜呢?
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的角度考慮,正常妊娠檢查以兩次為好,第一次檢查在妊娠20周左右,重點在於排除畸形。因為這時羊水相對較多,胎兒在宮內有較大的活動空間,做B超有較好的對比度,可以對胎兒從頭檢查到腳,能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特別是四肢易顯示。
第二次檢查在妊娠後期(28周以後),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還可以幫助醫生確定胎位。
如果妊娠不正常,就需根據病情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在孕早期(懷孕6週末以前),B超可以幫助診斷是否懷孕,在懷孕8周後可分出胎頭、胎體及四肢,至懷孕12周時,可以看到明顯的畸形。如有異常情況如流產、死胎、宮外孕、葡萄胎等,B超也能做出診斷。
在孕中期(第13周至27週末),B超主要用於瞭解胎兒各部位、各器官的發育是否正常,特別是胎兒有無畸形。
在孕晚期(28周以後),除了與懷孕中期相同的檢查目的外,側重於檢查胎兒的發育是否正常及有無各種病理情況如胎盤、羊水、臍帶的異常等,還可以確定胎位。一般認為,檢查肢體的最好時間為中期。
通過B超,可以在產前檢測出一些胎兒畸形,以便在產前給予及時處理。
早孕期間接受放射線照射者,也有產生胎兒畸形的可能。如有以上類似情況者,還是應提前檢查B超的。
總而言之,如果不是必須的話,那麼孕婦應該到三四個月的時候再去做第一次B超,也就是所謂的產前檢查。因為在這個時候,胎兒已經有了大致的輪廓,而且更有利於檢查。如果B超做的太早,不但不能夠看到胎兒的發育狀況,還有可能會對胎兒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