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日常行為辨別強迫症
強迫症從表現形式上可以分為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兩種,不同的強迫症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
1、強迫性思維:
強迫症思維的表現形式主要為,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不斷的去想同一件事情或者是同一個畫面在腦中反復的出現,也可能是反復的去想一件事情,比如說在跟別人的交談中總覺得一些話是針對自己的,或者是當看到別人在小聲的說話會想是不是在說自己呢?對於這樣的事情自己明明知道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但是卻沒有辦法控制,以至於自己也感到很痛苦。
2、強迫症性動作:
這種強迫症的表現在於自己的動作行為不受自己的支配。強迫症性動作最常見的就有我們通常說的“潔癖”,有的人會出現強迫症洗手的情況,一旦手接觸過任何東西後都要長時間的去洗手,即使是手洗的已經發紅脫皮還是沒有辦法停止。
除了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帶來的痛苦外強迫症患者還往往忍受反強迫的痛苦。因為強迫的情況的存在所以強迫症患者往往會努力的去壓制的自己不去想不去做,但是往往會發現自己越是想要控制強迫症自己會越加的感到痛苦。
強迫症的表現我們已經瞭解,強迫症給我們帶來的危害和痛苦我們從中多少也可以瞭解到。並不是說所有的強迫症都是有害的都會帶來痛苦,我們每個人都有強迫的情況存在,只是輕重程度不同,只有自己的意志力無法收到自己的控制時這樣的情況是比較嚴重的,出現嚴重的強迫症時還是建議及時的接受治療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