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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醫生制度 居民有了私人醫生

決當前基層急需全科醫生與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周期較長之間的矛盾,《指導意見》要求近期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力爭到2012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指導意見》全文6000余字,共分8個部分,包括:充分認識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近期多渠道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建立全科醫生的激勵機制、相關保障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

導語: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全科醫生的制度,培養好居民的“健康守門人”,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居民與全科醫生簽訂協議,將服務條款落實到行動中,并且協議期滿之后還可以自主選擇醫生為自己服務;同時對全科醫生的培養也是有了一定的模式,采取5+3模式。

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記者江國成)根據中國政府網7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我國將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全科醫生制度,基本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指導意見》要求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全科醫生要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服務責任落實到全科醫生個人。參保人員可在本縣(市、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或全科醫生范圍內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后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

《指導意見》提出,隨著全科醫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將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全科醫生是綜合程度較高的醫學人才,主要在基層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轉診、病人康復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服務,被稱為居民健康的“守門人”。《指導意見》指出,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發揮好全科醫生的作用,有利于充分落實預防為主方針,更好地服務人民。

《指導意見》強調,建立分級診療模式,實行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將醫療衛生服務責任落實到醫生個人,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的發展方向,也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經驗。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全科醫生制度,有利于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城市醫院合理分工的診療模式,有利于為群眾提供連續協調、方便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狀況。

為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指導意見》將全科醫生培養逐步規范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臨床醫學(含中醫學)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在過渡期內,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可以實行 “畢業后規范化培訓”和“臨床醫學研究生教育”兩種方式。

為解決當前基層急需全科醫生與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周期較長之間的矛盾,《指導意見》要求近期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力爭到2012年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指導意見》全文6000余字,共分8個部分,包括:充分認識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近期多渠道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改革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建立全科醫生的激勵機制、相關保障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