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爛動物肉制食用油銷多家企業
導語:昨日上午8時30分,公安部督辦的一起“地溝油”大案在江蘇連雲港市中級法院開審,16名被告人被控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該案中,江蘇省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把腐爛的動物內臟提煉出的油脂,加工成食用油,銷往全國各地的117家食品企業,其中包括北京的7家企業。記者通過辦案律師,對案情進行了瞭解。
新型地溝油每噸獲利5000
去年3月21日,在公安部的督辦下,浙江、安徽、上海、江蘇、重慶、山東六省市警方聯合行動。從上游收購加工到下游銷售全環節,現場查獲新型地溝油成品、半成品及油渣3200餘噸。與以往從飯館、陰溝裡等收取的泔水提煉而成不同,新型地溝油是由屠宰場的廢棄物壓榨而成,包括豬皮、牛皮、羊皮上刮下的碎末,還有一些存放時間過長已變質的動物內臟。
原本這種油脂應該用於工業生產,但是一些油脂公司卻用於製造食用油。在對一家工廠的檢查過程中,公安執法人員發現了一張銷售表,其中顯示江蘇省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在2011年11月、12月,分三次從該廠購買了40噸新型地溝油,每噸以7500元左右購進,經過自己加工後再以每噸12500元價格賣出,平均每噸獲利5000元,利潤絲毫不亞於過去的地溝油。
北京7家企業曾進貨
檢方起訴稱,江蘇省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於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期間,在東海縣桃林鎮駐地,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成奎、副總經理李樹聖決定,由李樹聖負責採購、生產管理,王成奎負責銷售,生產廠長劉偉、車間主任何丙學負責組織工人、技術指導並安排工人生產,他們在明知王佃生等人提供的毛油是由廢棄油脂,以及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提煉出來的毛油,仍多次購進鴨毛油、豬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並加工成“食用油”,銷售至全國各地共計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業以及個人糧油店,涉案價值達6000多萬元。
起訴書中直接點了9家從康潤公司購進所謂的“食用油”的企業,其中就包括4家北京企業:北京聖倫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匯華東澤生物有限公司、北京鴻禧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北京味食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而在檢方向法庭提交的購進該“食用油”的企業清單上,記者還發現了3家北京企業,其中包括北京中融百鳴、北京德蘭和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香滿家。除此之外,還有北京豐台區薑流芳、北京董經理、北京土方基地1號張濤在購買名單上。
在購貨量上,北京匯華東澤於2011年共購進35萬元的“食用油”,在北京的企業中進貨數量最大。
記者今天上午從7家北京企業的資料介紹上得知,北京味食源專業從事鹹味香精、食品添加劑、食品配料生產;北京中融百鳴專業從事食品添加劑、食品配料以及食品安全研製;北京匯華東澤主要從事鹹味香精香料,食品配料,複合調味料的研究開發;北京聖倫是一家專門開發生產各種天然提取物的專業公司;北京德蘭和創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了系列食品添加劑;北京香滿家是國內最早從事中餐及速食複合調味料研發生產的專業企業。
原料供應商被追究責任
記者瞭解到,16名被告人中,除王萬奎、李樹聖、劉偉、何丙學等4人是康潤公司的管理人員外,其餘被告人均為向康潤公司提供原料的人員。
今年5月4日起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明知他人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仍提供生產技術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或者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論處。因此,為康潤公司提供原料的12名被告人均被檢方以“明知康潤公司用其提供的原料生產食用油”為由,控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據悉,此案是食品安全司法解釋出臺後開庭審理的最大一起“地溝油”案件。
是否明知成辯論焦點
在為康潤公司提供原料的被告人中,今年55歲的山東人王佃生排在第一位。據檢方指控,他於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明知康潤公司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仍將自己生產的鴨毛血、甘脂等銷售給該公司,其中被用於生產“食用油”的約770噸。
“康潤公司是經政府批准成立20多年的大企業,信譽一直良好,王佃生沒有理由也沒有義務懷疑其是生產地溝油的企業。”中國律師司法網首席律師謝通祥擔任王佃生的辯護人。他介紹說,從康潤公司的營業執照範圍來看,該公司可以生產飼料油與食用油。
謝通祥表示,王佃生是以飼料油的價格把產品賣給康潤公司的,他把鴨油賣給康潤公司是純粹的商業行為,他也不知道康潤公司用來製造地溝油。在康潤公司既可以生產食用油也可以生產飼料油的前提下,王佃生無法也無權監督康潤公司用其鴨油是生產飼料油還是食用油,這是監管部門的責任與權力。
截至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