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錯防曬霜也會毀容
現在正是炎熱的夏天,真是驕陽似火,這樣的天氣強烈的紫外線會對皮膚造成傷害。眼下,很多醫院皮膚科因紫外線灼傷而就診的病例猛增。許多病人反映自己平時很注意防曬,家里配備了不同SPF值(即防曬系數)的防曬霜,出門前也一定要涂抹一番,可仍然無法避免被曬黑曬傷。
防曬霜能否有效抵擋紫外線,保護皮膚不受傷害,除產品品質外,是否正確使用是其發揮作用的又一重要前提。正確使用防曬霜才能抵擋紫外線,因此我們在使用防曬霜時應注意六項內容。
1.SPF值越高,防曬時間越長。
一般黃種人皮膚平均能抵擋強光15分鐘而不被灼傷,那么使用SPF15的防紫外線用品可抵擋約225分鐘強紫外線照射。日常護理、外出購物、逛街可選用SPF5-8的防曬用品,外出游玩時可選用SPF10-15的防曬用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時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曬用品。當照射時間超過有效防曬時間應及時補充涂抹。
2.SPF值不能累加。
涂兩層SPF10的防曬霜,只有一層SPF10的保護效果。
3.不可臨出門才涂防曬霜。
防曬霜跟一般的護膚用品一樣,需要一定時間才能被肌膚吸收。所以應在出門前10-20分鐘涂抹。
4.防曬霜并不是涂上就有效,而要達到一定量才能發揮效應。
通常防曬霜在皮膚上涂抹量為每平方厘米2毫克時,才能達到應有的防曬效果。
5.不同膚質的人應選擇不同的防曬用品。
油性的肌膚宜選擇滲透力較強的水性防曬用品;干性肌膚宜選擇霜狀的防曬用品;中性皮膚一般并無嚴格規定。
6.防曬霜不能在上妝前使用,應在使用了護膚用品后再涂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