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食用保健品四原則
守則1: 有需要時再吃
身體對營養素的吸收並非照單全收,吃得少反而會強迫細胞吸收。每隔兩三天吃一次,不但減少過量危險,也可補足身體對營養素的需求。
慢性病人可適量補充維生素B族。因為慢性病,如同處於高壓狀態中,很容易消耗維生素B族。比如咀嚼、食物攝取有問題的銀髮族,可適量補充複合維生素,孕婦和兒童最好不要隨便補充維生素。至於該不該吃葉酸來預防寶寶神經方面的缺陷,建議先和醫師及藥師討論後再使用。
守則2: 不要超過每日建議用量
即使安全性較高的水溶性維生素B和維生素C,也可因排尿少而造成累積過量,如維生素B6太多會導致周圍神經病變;維生素C太多會出現腎結石及頭痛,因此吃維生素時要多補充水分。
維生素及礦物質攝取,最好在每日建議範圍內,且選擇複合維生素會比單一補充劑安全。辨識維生素是否過量,可看營養標示的建議攝取量(RDA),美國的USRDA標示為100%,表示完全符合。如果是100%×66,表示建議量是66倍,劑量太高會有危險。
守則3: 每兩個月更換不同品牌
吃營養品也要分散風險,至少每兩個月更換不同品牌,不但可增加身體利用率,也可避免產生抗藥性。此外,因為用量不多,最好選擇小包裝。
守則4: 注意藥物交互作用
維生素和保健食品經常會與西藥發生作用,建議心、肝、腎有問題的人使用前,最好先和醫生討論。常見藥物相互作用有魚油、大蒜、銀杏與阿司匹林同用會有出血危險。
纖維類保健食品,如車前草等會減少止痛藥普拿疼藥效,因此最好先服用西藥,等兩小時藥物吸收後,再服用保健食品。保肝類保健食品,如菇類等會啟動身體解藥基因,讓藥物失效,因此最好與西藥間隔3~4小時後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