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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審查細則出臺,嬰幼兒乳企未過明年審核將停產兩年

近幾年“奶粉”已經成為人們討論的熱點話題,嬰幼兒配方奶粉更是許多家庭關注的焦點。各大新聞報紙、電視報導出一則則的嬰幼兒奶粉的不合格或者出現一些問題,讓許多準備買嬰兒奶粉的人望文卻步,不知道要買哪些牌子的才算安全。出現了一波又一波大陸人到海外購沒奶粉狂潮。昨日(2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食藥監總局”)發佈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共有20家單位的30位元專家參與制定工作,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8970條。新細則重點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原輔料把關、產品配方管理、生產工藝、程序控制等9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重新規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食藥監總局聲稱,這將是食品業中最嚴的標準。

細則一共包含9個方面內容。分別為:

1.參照藥品管理辦法;

2.明確產品分段生產工藝要求;

3.增加原輔料採購要求;

4.明確生產過程管理要求;

5.提高部分生產條件要求;

6.嚴格人員管理要求;

7.增加產品配方管理要求;

8.強調研發和檢測能力要求;

9.實現品質安全追溯,建立消費者投訴機制。

其中,新版細則還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基粉”作出明確的定義和規定,要求嚴格監管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基粉,不再受理新建企業以基粉為原料,採用幹濕法複合工藝異地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生產許可申請。對集團公司採用幹濕法複合工藝異地生產並已取得生產許可的情況,給予一定過渡期限進行工藝整改。而對於追溯機制,明確規定消費者應能夠從企業網站查詢到標籤、外包裝、品質標準、出廠檢驗報告等資訊。企業要確保對產品從原料採購到最終產品及產品銷售所有環節都可有效追溯和召回。

除了知名品牌奶粉被曝或受細則影響外,業內人士還表示,新細則中還要求的“主要原料為生牛乳的,其生牛乳應全部來自企業自建自控的奶源基地,並逐步做到生牛乳來自企業全資或控股建設的養殖場,”該內容將會導致奶粉生產企業必須對原料品質的把控更有把握;另外新細則中規定對嬰幼兒奶粉參照藥品管理辦法其實是對嬰幼兒奶粉在生產方面採取GMP認證,提高奶粉在生產過程的品質管控。“這會進一步淘汰中小型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消費者也將因此購買到安全奶粉的幾率也將更高。”

食藥監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一司司長馬純良表示,將組織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審查時間限定為於201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並及時公佈通過審查換發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和產品名錄。業內人士評價稱,此次細則的發佈及執行將令中國市場上的奶粉生產企業提高准入門檻,消費者今後也將因此享受到品質更有保障的奶粉產品。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介紹,新版《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起草小組今年7月成立。小組由來自20多個單位的近30位元專家組成,涵蓋食品品質安全、營養、食品檢驗檢測、風險評估等領域。

細則發佈後,所有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的企業要按照要求及時提出申請,於2014年5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

對於暫不能達到新細則要求、不能按時提出審查申請的企業,以及未通過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取得生產許可的企業,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可給予兩年的停產整頓時間,保留原生產許可證編號。這就意味著嬰幼兒乳企未過明年審核將停產兩年。

“貼牌”“分裝”被禁止。對於此前備受關注的國內乳企使用國外奶源,在國內加工加貼“洋品牌”的“貼牌”、“分裝”等現象,細則明確規定,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沒有完整生產工藝條件的,不予生產許可。僅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基粉,不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最終產品的,不予生產許可。

所有銷售環節都能追溯召回。針對消費者對於產品提出的意見和投訴,新版細則要求,企業建立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消費者應能夠從企業網站查詢到標籤、外包裝、品質標準、出廠檢驗報告等資訊。確保對產品從原料採購到最終產品及產品銷售所有環節都可有效追溯和召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滕佳材說,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產業正在經歷“規範—發展—再規範—再發展”的轉型升級階段和持續發展過程。細則進一步提升了准入門檻,提升國內企業包括外國在中國建立的合資企業產品品質管制的水準和標準,相信會進一步提升消費者購買國產品牌奶粉的信心,這也是出臺細則的宗旨所在。

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監管,要抓好源頭治理,其中較為重要的是要完善好許可制度,嚴格許可條件,嚴把許可關口,為今後不斷提升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打牢基礎。讓更多的家庭放心選購市場上的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