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超期服役,引發安全隱患
求啤酒生產廠家必須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產品應在瓶底以上20mm範圍內打有專用標記B、以表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同時應在該區內標明生產企業的標記,生產的年、季。瓶底支撐面上應有點狀或條狀標滾花。該標準建議,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這也就是酒瓶的保質期。 對於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應有明顯特徵,不允許回復使用。每件產品應在肩部醒目處打上非回收字樣以示區別,防止與其他瓶子混淆。
夏天到了,喝啤酒是夏日裡的一件讓人很清爽的事,但是你知道嗎?啤酒瓶超期服役引發的事故數不勝數,究其原因看看下面的故事吧!
最近,山東棗莊市民張先生在某超市買了一瓶啤酒,細心的張先生發現,雖然啤酒的生產日期是2011年5月份的,可是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卻是2006年,也就是說,這個啤酒瓶都用了5年了。由於之前發生過啤酒瓶爆炸,對於啤酒瓶的超期“服役”,張先生心存顧慮。
舊瓶裝新酒現象普遍
記者走訪了市中區幾家超市,瞭解啤酒瓶超期“服役”的具體情況。
在振興路一家超市,記者發現許多品牌的啤酒都存在使用舊瓶的現象。600毫升的某啤酒瓶蓋的生產日期是2011年5月31日,而瓶底邊緣顯示瓶子的生產日期卻是“2007”,而同一天生產的另一瓶純生啤酒用的瓶子卻是2006年生產的。
記者詢問超市的工作人員是否知道啤酒瓶有生產日期,使用舊酒瓶喝酒能否產生危險時,超市的工作人員說,“啤酒瓶還有保質期啊!你沒發現經常有收酒瓶的嘛,酒瓶都是迴圈使用的,一直都是這樣啊,應該沒有什麼危險。”
記者調查發現,其他品牌的啤酒同樣存在超期服役的問題,其中很多“超齡”的瓶子存在明顯的磨損、老舊狀況。即使是一些看上去比較新的瓶子,同樣也存在超期“服役”的現象。在一些商家門口,成捆的啤酒暴露在陽光下,有些酒瓶超過回收期限,安全隱患令人擔憂。
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為兩年
隨後,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元市民,多數市民表示,他們只知道啤酒的保質期一般是180天,因此在選購啤酒時,只注重品牌和生產日期,對於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從來沒有關注過。
記者查閱了相關檔,其實早在1996年,國家就出臺了《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對啤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抗衝擊等指標進行了詳細規定。並將啤酒瓶分為通用型和一次性兩種。規定要求啤酒生產廠家必須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產品應在瓶底以上20mm範圍內打有專用標記“B”、以表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同時應在該區內標明生產企業的標記,生產的年、季。瓶底支撐面上應有點狀或條狀標滾花。該標準建議,“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這也就是酒瓶的“保質期”。
對於輕量一次性使用啤酒瓶應有明顯特徵,不允許回復使用。每件產品應在肩部醒目處打上“非回收”字樣以示區別,防止與其他瓶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