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泉水瓶重複使用會致癌?
帖子稱,“女童患癌症的秘密在於塑膠瓶底的數位, 例如,數位1代表該塑膠的材質為PET,即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耐熱可至70℃,使用10個月後,可能釋放出致癌物DEHP。”那麼,到底礦泉水瓶能否重複使用,會否有致癌的危險,而瓶底數字又有何含義呢?記者就此諮詢了相關專家。
鑒證一:能否重複使用需分情況
“一般而言,在常溫下,礦泉水瓶是可重複使用的,我也常重複用同一個瓶子裝水喝。”華南師範大學的生物化學專業李教授解釋,礦泉水瓶在常溫下不會致癌,長期使用並無問題。但不排除一些生產商為了產品包裝好看,在瓶子上塗顏料、色素等,或由於別的因素,比如在酸性、高溫、超聲波的條件下,可能會發生一些化學反應。
對於該網帖所說的女童死因,李教授表示質疑,他認為女童致癌的原因不能確定是礦泉水瓶。“礦泉水瓶不耐高溫,用來裝熱開水會變形,一般人也不會再重複用十幾個月。”
而廣州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年致力於環保事業的陸先生則表示:“現在的礦泉水飲料的塑膠瓶都是用有機材料製成的,一般都是高分子,通常帶有苯環的物質是有致癌風險,但必須要有反應條件,通常情況下都是比較穩定的,而且有機物的反應是一個很緩慢的過程。”所以他認為過分擔心是不必要的。
鑒證二:瓶底數字只為方便再回收
記者找來一些塑膠瓶,發現在各種塑膠瓶底下基本都有一個三個箭頭迴圈相扣形成的三角形圖案,三角形裡是不同的數位和英文縮寫。比如礦泉水瓶和飲料瓶的數字是1和PET,化妝品的瓶子是2 和HDPE,豆漿瓶是5和PP,當然,還有少數瓶子是沒有這種標識的。
李教授介紹,其實塑膠瓶底的這些數位和英文字母只是表示該塑膠瓶的類別,方便便於再回收利用,不是代表該塑膠瓶能否重複使用。廣州市標準化協會的一位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這個做法是根據美國塑膠工業協會(Society of Plastics Industry,SPI)制定的塑膠製品使用的塑膠種類的標誌代碼,在三個箭頭組成的代表迴圈的三角形中間,用數字1到7和英文縮寫來指代塑膠所使用的樹脂種類。他說,中國在1996年制定了幾乎相同的標識標準。例如:1—PET ,如礦泉水瓶、碳酸飲料瓶;2—HDPE ,如清潔用品、沐浴產品;5—PP ( 能耐100度以上的溫度 ) ,如微波爐餐盒 ;7—Others, 如水壺、水杯、奶瓶 。其中的PP、PE、PVC是英文名稱的縮寫,中文名稱分別是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