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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葡萄酒的保質期

無論是食品還是飲品,保質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過了保質期,對身體沒有好處,反欠會損害健康哦!那麼葡萄酒的保質期是多久呢?而且很多有名的葡萄酒是外國產的,那麼國內外的葡萄酒的保質期是都是多久呢?

我國葡萄酒的保質期一般為十年(也有五年,十五年的),但國外的葡萄酒都存了幾十年,很多沒有保質期一說。我國進口葡萄酒背標上常標以10年或15年的保質期,是因為要滿足國家食品衛生法規的要求,在任何進口食品的標籤上均要標出其保質期,而對於葡萄酒這個比較特別的商品也不例外,而15年是目前國家規定的最長的保質期。

我國2006年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中關於葡萄酒和酒精度超過10%vol的其他飲料酒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的規定,日前引來了業內人士的質疑。

山東博興芝麻開花有限公司釀酒技術人員韓開亮表示,由於葡萄酒中含有一種單寧體,可以跟木塞產生反應,致使葡萄酒變味,即使在密封的狀態下都會產生這種變化,所以,葡萄酒最短的保質期是3年,還有6年。“如果取消葡萄酒的保質期,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在國外,葡萄酒一般沒有保質期一說,人們完全可以根據經驗和知識來辨別葡萄酒的最佳飲用期,按有關法律規定必須在標籤上注明保質期可算是我國特色。例如祁連牌幹紅、幹白葡萄酒的幼年期大致有半年至一年,這段時間的酒是在酒廠度過,到出廠時已步入青壯年成熟期,五六年之後逐步進入衰老期。所以,按出廠日期算,五六年之內都屬於葡萄酒的最佳飲用期。

葡萄酒的保質期,是個不確切的概念。不是就在保質期內,品質沒問題,過了保質期,品質就有問題,不能喝了。事實上,過了保質期的葡萄酒照樣能喝。外國人的葡萄酒商標上,不標明保質期,沒有保質期的概念。

按國人的理解,在保質期以內的葡萄酒,應該是澄清的,不得渾濁,不得有沉澱,口感效果也應該是最好的。超過保質期的葡萄酒,可能出現渾濁沉澱,口感品質下降,但仍可以飲用。

多年陳釀的紅葡萄酒,如用赤霞珠、品麗珠葡萄釀造的幹紅葡萄酒,經過二年全新橡木桶貯藏,口味很硬,又苦又澀,必須經過十年左右或十年以上的瓶儲,口味才能變得柔軟、豐滿、醇厚、濃郁,成為名副其實的陳釀佳酒。法國勃根地和波爾多生產的A.O.C 級的紅葡萄酒價值連城,有些是人們的收藏品。對這類價值極高的紅葡萄酒,出現渾濁和沉澱是很正常的現象。這樣的紅葡萄酒飲用時,需要倒一下瓶,把瓶底的沉澱分離掉,能夠給人超值享受。

“保質期”從字面上講就是物品能保證品質的期限。眾所周知,葡萄酒是有生命的,好酒在其陳年的過程中也有個從年輕,到成熟,到巔峰,再到衰落的過程。原則上講,酒在其巔峰期時飲用是最理想的。然而即便是在其衰落期,酒的變化也是漸變的,且也不能絕對地說其就不能飲用了,只是其品質不濟了,或味道不堪入口了,人們自然也就不想再飲用她了。而所謂的“變質”,更多的時候是因為保存不當而造成酒質粗糙或變得酸苦有異味,或是因為發生oaky現象。因此,到底那個時點算是“保質期”,是巔峰期時?還是衰落期中的某一時點?

再者,即使理論上規定,酒在從裝瓶到其要轉為衰落期時的時間是“保質期”,要確定這個時間也是很不容易的。因為這個時間與眾多因素有關:年份, 葡萄品種,釀制工藝,產地,出品人,存放條件等等。雖然有一定規律可循(見前述的文章),但如果要定量的話還是很難的。其中某一個因素變化了,其結果也就會有不同,而常常這種變化的結果是要通過實際品嘗才可最終確定的,並得到一定的預見。也就是說,每支酒,不同年份,視實際情況不同而定。顯然,預先硬性的規定某支酒10年或是20年或是50年,是沒有什麼意義的。試想,1900年的Chateau dYquem仍然完美,這個“保質期”該如何確定呢?

當然,如果沒有所謂“保質期”的規定,對於葡萄酒知識相對較少的一般消費者來說確實是一個比較難於判斷和理解的問題。也為其在選擇時帶來不便。但是,如果硬性規定個“保質期”勢必也會造成誤導。在法國等傳統葡萄酒國家,也沒有法律的規定,限定葡萄酒所謂的“保質期”,但消費者不會有疑惑,是因為他們有相關的知識,能進行必要的判斷。看來,要讓國人理解明白葡萄酒沒法規定確切的“保質期”,還是待讓人們瞭解更多的葡萄酒,掌握相關的知識。

紅酒裝瓶後,就有保質期了.一般紅酒是保存在木桶裡發酵和保存的.保存葡萄酒最忌諱的是溫度的強烈變化,如果你在店家購買的時候是處於常溫之下,則在家裡只要保存於常溫之下即可。你若想飲用冰鎮過的葡萄酒於飲用前冰凍即可。如果你將葡萄酒儲存於冰箱中,只適合存放於溫度變化較小的蔬菜室內。最理想與長期的儲存環境是溫度約在攝氏12~14度間保持恒溫,濕度在65%~80%間,保持黑暗,一般酒都放置於地下室。保持乾淨,以免其它異味滲入酒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