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業醫藥代表爆料:藥品暴利,誰拿走的最多
在中國,藥價虛高早已不是秘密,但高到什麼程度,並非人人清楚。11月13日,中央電視臺《每週品質報告》播出的一期節目將這一問題赤裸裸地展現在公眾面前:一支出廠價僅8分錢的注射液,到了大醫院竟賣到7.39元,價格增長了9137%!
巨大的價格差異讓消費者為之震驚,也促生了很多疑問:藥價是怎麼定的?藥價瘋狂的背後到底隱藏了什麼?
藥品進醫院有幾個環節
要想瞭解這麼高的利潤都流向了哪裡,必須先弄清楚藥品從出廠到患者手中都經過了哪些環節。在一家知名藥企當了4年醫藥代表的楊先生告訴《生命時報》記者,藥品在出廠後通常要經過代理商才能進入醫院。一級代理商可直接從廠家提貨,配發給二、三級代理商,再由其為醫院供貨,這中間可能要經過3—4個環節,各級代理商都會層層加碼,但最終,一級和二級代理商的利潤平均不超過20%。
藥品從藥廠出去後,最花錢的地方是從代理商到醫院,從醫院到患者這兩個環節。中間可能產生的費用有招標、藥品進醫院需要打通的關係、醫生的回扣、醫藥代表的提成以及醫院的回扣。
藥價“水分”出在哪兒
醫院藥品的零售價由兩個因素決定,即“最高零售價”和“省級中標價”。藥品出廠後,廠家要先核算藥品成本,包括生產成本,如原材料、員工工資、水電費等製造費用,以及中間費用,比如管理費、財務費、銷售費、廣告費等。成本算出後,廠家報到國家發改委物價司或各地物價部門,由其根據申報成本及市場實際情況,確定一個“最高零售價”。然後,由各省的衛生廳主持招標,產生一個“省級中標價”,在“中標價”的基礎上順加15%,形成“醫院零售價”。這15%的加成,就是留給醫院的利潤。不管是中標價,還是醫院零售價,都不得高於物價部門確定的“最高零售價”,這也是“最高零售價”存在的意義。
通常在成本核算中,原材料等費用“水分”不大,但管理費、銷售費和廣告費等會存在“貓膩”。據央視報導,一家公司生產的一種治療婦科病的常用藥出廠價為7元,中標價高達56元,雖然這種藥品的中間利潤超過了800%,但藥廠也就掙1塊錢左右,從7元到56元之間的差價49元基本被分攤給醫藥代表、醫藥公司、醫院和醫生。
楊先生透露,這部分利潤中,20%—50%是醫生回扣,醫藥代表的提成占10%左右,醫藥公司利潤10%—30%,剩下的為投標和進醫院產生的費用。“以蘇州為例,一種口服抗生素進鄉鎮醫院需要1000—3000元,市級醫院可能需要5000—50000元,這些費用都會平攤到藥品上,而且醫院級別越高,需要打通各個環節的價錢就越貴,這也是為什麼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醫院藥價高的原因。”
“不同藥品利潤差別很大,比如江中健胃消食片等非處方藥,可能從藥廠到患者價格差不到1元,但輸液和注射類及口服抗生素容易加入患者處方,有較大銷售量,此類藥品利潤也是醫院裡比較大的。”
制度是根本原因
在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看來,導致藥價暴利主要有兩個深層次的原因,一是公立醫院壟斷。我國大多數醫院都是公立的,80%的藥品都是處方藥,需要經過醫院和醫生的手才能買到,因此藥價會普遍偏高。二是醫生的勞動價值太低,不得不通過拿藥品回扣的方式來“養家糊口”。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各級政府給公立醫院的錢,只占醫院運營所需費用的10%左右,剩下的90%要靠醫院自己想辦法,這勢必導致“院長必須帶著醫生去掙錢,不然就要餓死。”
藥價過高已成為醫改的重中之重。朱恒鵬指出,首先政府應該放寬投資環境,大力發展民營醫院、私立醫院,讓其充分競爭。其次,政府應該加大對公立醫院的投入。第三,醫生應有合理、正當的高收入。如果在香港,一個商學院學生和醫學院學生同時畢業,前者月收入1萬港元,後者收入至少3萬港元,一些大牌醫生的月薪可達到20萬或30萬港元,這種情況下,誰還會再利用多開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