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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悟老子的《老子》(三):《老子》要義

《老子》要義

東方三經——《易經》、《黃帝內經》、《道德經》——是中華文明整體觀的集中表達。中華文明之所以如此輝煌,正是在這種完全不同于西方文明分割論的思維沃土中誕生的。無論是東方整體觀還是西方分割論都是人類認識宇宙的出發點,並無此薄彼厚之分,何取何舍,這要看所研究物件的複雜程度而言。一般地說,複雜程度越高的研究物件,整體觀的思維方式或許更容易覺悟,較簡單的研究物件,採取分割論的思維方式或許更方便理解。在老子眼裡,這兩種思維方式的優越性都十分清楚。他說二者皆曰“玄”,都很奧妙,並主張兩者的結合:“玄之又玄”,珠聯璧合。指出這是解開“眾妙之門”的鎖匙。

道是老子整體觀的第一要點。在他看來,道——宇宙、天地的根本規律,也就是說非物質的;但它同時又是物質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道之為物,唯恍唯惚”“杳兮冥兮”。這種物質難以捉摸但又確實存在:“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這種物質:“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它是永恆的,不受制於時間、空間。而且“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皦,光明;昧,黑暗。也就是說:它既無“陰”,又無“陽”。凡是物質均有陰陽,而“道”無陰無陽,也就是說沒有物質的屬性,但卻可能化生萬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因此,到的本源是“混沌”,既是物又是非物。更重要的是:“道法自然”。這種確“有”確“無”,似“有”似“無”,非“有”非“無”充滿著“其小無內,其大無外”的混沌,按照自然的“規律”運行。

“道法自然”雖為老子所發明,但卻也是中華古代先哲們的共識。例如,孔子曾說“道無鬼神,獨來獨往”。表現出與《老子》所見的異曲同工之妙。

“人天合一”是《老子》整體觀的第二要點。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說的是宇宙層次及其彼此間的相互依存關係。宇宙本指無限之時間與無限空間的總和,宇宙萬物均為道所生所成,但是又可將其分為相對獨立的體系。如果將“天”視為大宇宙,那麼“地”的時空無法與之相比,時不過50億年;空不過數萬立方公里直徑的球體。然而對人而言,這個系統依然是足夠龐大而複雜,姑且名之為“中”宇宙或曰“地”。人體生命個體“時”不過百餘年,“空”不過百公斤,然而作為萬物之“靈”,複雜程度不遜於天、地。故可視之為“小”宇宙。小宇宙的生存、發展、衰老必定受“中”宇宙的制約(“法”),當然更受“大”宇宙的制約。因此作為人或人的集合體(社會、國家)必定要“唯道是從”,順道者昌,逆道者亡。《道德經》正是沿著這條骨幹而展開。有人說《道德經》是“治國”的書,也有人認為它是“修身”的書,其實都沒錯。要領是共通的,即如何“法”道:“人”如何“法”道;“家”如何“法”道”,國”如何“法”道。時代不同了,所“法”的內容會有不同,但是“道”之理卻是雋永的。這就是一卷道德經所敘述的全部。

德,是老子整體觀的第三要點。一個人體生命;一個家庭;一個國家或乃至整個世界,如何衡量其是否“法”於道呢?答曰:德。德是衡量某時、某刻、某人、某家、某國是否“法”於道的標準。“德”字原本同於“得”。《說文解字》說:“德者,得也”。但是自從老子演繹《道德經》後,“德”字的意義發生深刻的變化。莊子指出:“得者,其外也;德者,其內也”。故爾,“德”是人們深刻(而不是浮淺)認識、理解和身體力行“道”的程度,而不僅僅是皮毛之所“得”。

“道”與“德”是兩個不同而又相互依存的概念。道乃宇宙之本源,德是人對“道”的理解及至身體力行的程度。“道生之,德畜之,物行之,而勢成之。是以萬物尊道而貴德。”打個比方:春天,萬物生髮之期。這是“道”為萬物生長創造的天時和地利。如果能夠克期而種,克期而收,順道而行,必定獲得豐收。這就是“德畜”的過程。王弼說:“何因而形?物也”。天下無物而不形。收成在望之物是有形的,而促進豐收之“德”卻是看不見的。五穀豐登了,入倉了,這樣的場面才叫做“勢”成。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我們僅將“德”定義為人對“道”的理解和行為符合程度。其實萬物均有其“德”,老子已經明確了這一點。不過,我們更關注的作為萬物之靈——人類如何修道以致德。

一般以為:致德與“為學”相近。老子卻指出了其間的天差地別:“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無為,無為而無不為。”一般的學習,日有所益。學一點,知識就長一點。而致德——也即“為道”則大不相同:“為道日損”。“損”的是什麼呢?道是宇宙一切的本源,我們原本對“道”知之甚少,通過研究、實踐而有所悟。悟一點則未知之道對我們而言就少了一點,這就叫做“損”。“損之又損”,一損再損,未知之“道”對我們來說就越來越少了。這樣,我們所思所為就更接近于“無為”。所謂“無為”並非“無所作為”,而是少了許多不合“道”理的胡亂之為。當“無為”程度不斷提高,達到了完全符合道的“程度”,我們的思維和行為完全符合宇宙的本源規律,因此,無論做何事都能成功,這就是“無不為”了。而這種覺悟過程就叫做修德。而修者如能達到這樣的水準就叫做孔德、大德或者玄德。所以老子說:“孔德之容,唯道是從。”孔,即大。

因此,道乃德之本,德為道之用。

老子之學常為後世儒家所非議的是對仁、義、禮的澆薄。老子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令他們尤其憤憤的是老子還說:“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老子不認為仁、義、禮是人生的最高境界,這是事實,但是因此而攻擊老子“反對仁義禮”則有失偏頗。問題出在對文中“失”的訓詁。“失”字固然可訓詁為“失去了”,但也可以訓詁為“食”字。當訓詁為“失去了”的意思時,上文從字面上就可直譯為今文:“失去了道,而後才有德;失去了德,而後才有仁;失去了仁,而後才有義;失去了義,而後才有禮。”據此,後儒對老子的指控似乎有些道理。但是,如果仔細一琢磨,這一段譯文于文於理都不通。眾所周知,一部《老子》從頭到尾都闡明一個意思:道和德是密不可分的。失去了道怎麼可能有德?老子不可能隨便自搧耳光。此外,“失去了仁而後才有義”,這符合邏輯嗎?同樣,“義”和“禮”之間難道也有如此“因為”和“而後”的關係嗎?

如果將“失”訓詁為“食”就完全不同了。“食”可解釋為“吃透了”或者“弄明白了”。《老子》在另一章寫道:“我欲獨異於人,而貴食母”。(六十七章)。我的嗜好和別人不一樣,喜歡(貴)把事物的本源(母)搞清楚(食)。如果以“食”代“失”,則三十八章的今文之譯就大不相同:“明白了什麼是道,才能懂得什麼是德;明白了什麼是德,才能明白什麼是仁;明白了什麼是仁,才能明白什麼是義;明白了什麼是義,才能明白什麼是禮。”這文通理順的表達才是老子的一貫風範。

此外,老子也不是那種藐視仁義禮的人,有文為證,在六十七章,老子說:“吾恒有三寶,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慈,是大仁;儉,主收斂節儉,為大義;“不敢為天下先”,則是先人後己、謙讓至誠的“禮”的終極。老子所宣導的是真仁、真義和誠摯之禮,反對的是那種不明道德的假仁、假義和虛偽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