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嫁給誰都能幸福的女人
幸福能力1 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照顧好自己在前,不冷落家庭在後
湯妮的出現差點兒擊碎了明依的幸福夢想。她是老公生意上的重要合夥人之一,年輕,家境富裕,有生意頭腦和管理能力,帶著一種咄咄逼人的美和氣勢。湯妮明顯地向老公老公表示好感,根本不在乎他的已婚身份,男人到了這種地步,不免有些心猿意馬,曖昧不明。很多人都來向明依告密,有的是打抱不平,有的純粹為了看熱鬧。
明依卻還是和以前一樣,看自己的書,種自己的花花草草,照顧剛上小學的女兒。
在老公回家的時候,給他送上舒服的拖鞋;在他起床洗漱的時候,提前給他擠好牙膏。她對烹調的興趣越發濃厚,時不時來些新奇的花樣。比如把香蕉切成小塊,澆上優酪乳,然後裹上全麥餅乾屑;去鳳凰旅遊的時候學會了用蒜葉和新鮮芫菜加幹辣椒熗炒;跟婆婆學會了做四川泡菜。
種種小創意讓在外面吃慣了大魚大肉的老公回到家來就會忍不住多添一碗飯,贊一句,還是家裡的菜好吃。明依把週末的時間精心策劃起來,老公有空的時候,帶上孩子,開車到附近的農家樂,踏青,看紅葉,老公沒空陪她,她就自己帶著女兒去兒童樂園,或是看最新上映的動畫大片。每次娘倆兒都開心的手牽手回家,女兒歡聲笑語,明依紅光滿面。
老公終日擔心,如果明依提出那個難堪的問題,他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但明依開開心心地過自己的日子,從來不多問一句。當然明依也有變化:她恢復了幾分婚前活潑可愛的樣子,穿衣打扮越發精緻;她參加了瑜伽課,學打網球;她組織姐妹旅行團去尼泊爾,回來容光煥發,給女兒帶回一條手工繡花的小裙子,送老公一個烏木鑲銀的煙灰缸;她甚至開始學習英文,居然可以磕磕巴巴地和美國網友聊天!這個跟了自己10年的女人身上原來還有那麼多自己不瞭解的特質和能量,這一切都讓他感覺既陌生又熟悉,並深深為之吸引。
湯妮的事情居然就這麼慢慢地淡了,沒了,女友去看明依,崇拜無比地追問她處理方式。明依笑說,見怪不怪,其怪自敗。以前我老覺得嫁個好老公就能幸福,現在看起來,女人的幸福不是靠男人給的。女人要有讓自己幸福的能力。熱愛生活,照顧好家庭,不冷落自己,這才是女人真正的幸福。
這話有道理,一個家庭幸不幸福,80%以上取決於女主人。有能力讓自己幸福,有能力給男人幸福,才是聰明的好女人。
幸福能力2 會做菜,會煲湯,會踏實過日子
明依嫁給老公的時候,他還是大學裡年輕的講師,站在講臺上激情飛揚地大談犬儒主義和叔本華,台下的女生們多數是沖著英俊老師來的,明依全身心的投入和迷戀這份感情,那時候她當然不會去考慮臺上氣質非凡的男人名下只有一間20平米的筒子樓宿舍。
婚後的現狀雖然不盡如人意,但如膠似漆的愛情可以彌補一切。小倆口一起在公共用水間洗衣服,一人一頭擰床單;在煙薰火燎的樓道裡做飯,飯後老公陪著她邊洗碗邊聊天;週末手拉手去看場電影或是回婆家吃頓飯。明依覺得小日子雖然清貧,但一樣覺得幸福甜蜜,她把眼光從簡陋的家,樸素的衣裳,自己光禿禿的脖子手指上移開,每月精打細算的捂著手中不多的錢把日子過好,明依做得一手好菜,老公最愛喝她熬的湯,排骨燉蓮藕,鯽魚蘿蔔絲,芋頭娃娃菜……每次喝的肚兒圓圓才放下碗。看到老公簡單滿足的微笑,明依覺得,這就是幸福。
大學的談資論輩終於令老公厭煩了。明依看出了他的心思,鼓勵他去經商創業,那一陣,家裡家外的事情全靠明依一手操持,老公在外面聯繫洽談,四處求人,有時候碰壁受氣,回家難免沖著老婆發洩。日子比剛結婚那陣更苦,心理壓力也大,明依背地裡也哭過,當面也和老公吵過,但每當一早醒來看見老公的頭顱孩子一般依戀在自己的肩頭,心裡便像溫水裡融化的蜜,暖暖的,甜甜的。
她比以往更加用心操持家務,把500元租來的小房間佈置得整潔溫馨;老公夜歸的時候她總在燈下等著,接下沉重的公事包,遞上一杯熱茶;臨睡前兩口子坐在床頭聊聊煩心的事情,共同商量解決問題的辦法。
幸福能力3 對婚姻別期望太高,少抱怨,少糾結於小事
懷上孩子的時候,老公的事業剛起步,天天周旋于客戶和朋友間,請客吃飯,陪酒,陪玩,每晚不到深更半夜回不了家。明依非常難過,面前的男人雖然還是熟悉的面孔,卻好像完全換了一個靈魂。他沒時間對著大肚子的老婆噓寒問暖,沒精力回應老婆的溫存關切,在生活的殘酷考驗下,他還原了男人愛事業不愛美人的本質,簡直就是一個工作狂。明依覺得自己的溫柔克己完全白費了,眼前的男人已經不是當初自己深愛的那一個,再勉強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定居美國的大姐回來看她,明依哭著告訴她:老公給不了我想要的幸福,我想離婚。大姐緘默,第二天給她帶來一本美國專欄女作家的暢銷小集子,裡面有一句話讓明依有所觸動:有一種女人,不管她嫁的是建築工人還是國會議員,她都有能力讓自己過得幸福。沒錯,女人的幸福,為什麼要靠男人給呢?每個女人,都應該有讓自己,讓家庭幸福的能力。
大著肚子的明依向父母求援,請媽媽過來幫忙買菜做飯,照顧這個自己無力兼顧的小家。她強迫自己不去想煩心的事情,每天吃好睡好,安心養胎;她不再等老公夜歸,不再像以前那樣每天纏著他問長問短,不再拿雞毛蒜皮的小事去煩他;在他偶爾有空的時間裡讓他攙著自己散步,彼此取笑著對方為孩子取名字。也怪了,一天天平靜安穩地過去,原本覺得天昏暗地的生活,漸漸變得陽光燦爛起來。
女兒快3歲了,他們搬了新家。錢都花在房款上了,明依雇了個油漆匠把牆一刷,購置了簡單的傢俱,就這樣湊合著先搬進去了。老公每天回家都能看到一點點新的變化:客廳裡別致的燈罩是用硬紙殼蒙上米色暗紅碎花圖案的棉布做的;自己到海南出差帶回來的椰子,吃剩的硬殼被巧妙改造成了造型可愛的小豬撲滿;捲筒紙用完了,明依給簡芯細緻地裹上了一層米白色亞麻細布,教女兒用蠟筆塗鴉,畫出五彩的虹,綠的樹,藍色的河流,金色的太陽公公,這樣一個DIY小筆筒擺在書桌上,做爸爸的每次看到心裡都暖洋洋的。一個原本平凡的空間在明依手裡漸漸改頭換面,一天比一天豐富,一天比一天有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