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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是真的被剩下了嗎?

去年有個轟動一時的事件:美女當眾脫光徵婚行動。我先是嚇了一大跳,如今真的開放到女孩子啥都敢幹了?瞭解情況後,方知媒體還是誇大了事實。情節大體如此,某日在廣州地鐵站口,八位靚女在光天化日之下邊跳邊脫,全身脫到只剩內衣。她們打出的旗幟是“早日脫光(脫離光棍)”。此脫光非彼脫光也。而且也未至於脫而光之。

不過儘管這樣,脫光行動還是比較出位。熱辣的背後,其實映襯出的是一絲落寞。

我始終把“脫光求嫁”理解為一場行為藝術,當不得真。坦率說,節目中出現的那幾位女子誰都不會剩下的。但他們表達了一批女孩的姿態和立場,就是她們的“交友焦慮”。而這是網路時代的症狀。表面上交友可以虛擬到無邊無際,實際上到頭來一個實在的也抓不上手。

女大當嫁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理,可問題是:何謂大?何謂當?

現在的女孩都害怕加入一個群體,這個群體叫“剩女”。教育部還曾經把這個詞列為171個漢語新詞之一。無論這個詞是否帶有戲謔的味道,女孩們都是敬而遠之的,因為她們誰也不願意承認,自己就是當嫁未嫁或嫁不出去的女孩。不過在我看來,所謂“剩女”其實是一種心態,是否“剩”取決於你對“剩”的態度。

多少歲算“剩”呢?舊時的東方女人實際上是少小可嫁的,七八歲甚至更小到夫家當童養媳的也不在少數。正常情況下,年方二八就可以明媒正嫁了。二八就是十六歲,挪到今天看還屬未成年。雖然我們的婚姻法也規定了男二十二、女二十的法定婚齡,但這是底限婚齡,上限婚齡是沒有的。

所以,“剩女”往往是一個被誇大的問題,媒體把女性單身現象稱為“剩女危機”,更有點製造噱頭的意思。因為這個“危機”的指向不明,究竟是誰的危機?剩女自己?還是她們的老爸老媽?還是媒體們?有些事,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有些好事者還為“剩女”分等級,稱25-27歲為“剩鬥士”,因為她們還充滿鬥志地尋找著伴侶;30歲以上叫“必剩客”,此時她們挑選的餘地已經不大,剩下來似乎必然;到了臨近40歲,就尊為“齊天大剩”,絕大多數男人已難入她們慧眼,她們獨立的意志“欲與天公試比高”。

但這個邏輯不太通,已被很多例證否定。林青霞貴為影后,曾被譽為東方第一美女,但幾度情海沉浮,最後嫁出去已四十不惑了;至於作家裡面,超過“法定婚齡”結婚的就更多了,冰心是二十九歲結婚,當今的作協主席鐵凝走進婚姻殿堂已過五十而知天命了。

平心而論,剩女普遍優於剩男。因為一般而言,男人可以就高也可以就低,而女人只能就高不能就低。所以每每剩下來的女人都是極品,而極品男人是不會剩下的,定會被人早早半路劫去。

當然不排除真有“剩女”,她們高不成低不就,如果問她們到底要什麼條件?她們大抵會說,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就要人好一點,錢掙得多一點,有點情趣,最重要是對其他女人沒感覺。而據我瞭解,實際操作上很難弄清精神層面,比如“人好”,比如 有情 趣的男人又怎麼對所有女人都視而不見。因此,最後大多卡殼在物質層面,這個比較好掌握,拿計算器對照存摺一摁就知道結果。如果數字夠多,人好不好、有沒有情趣就不重要了。這部分“剩女”不是被製造,而是“自造”。並且不是單個女人自己造,是一群女人聯手製造。她們眼光、品位都很高,條件也會跟著時代走,過去有首歌“跟著感覺走,緊抓住夢的手”,現在只要“緊抓住錢的手”就可以了。

由此可見,“剩”只是一個過程,很難說誰真的是一剩到底。更何況,目前對於“剩”的標準還是以家庭或者婚姻為尺規,具體說是以一張薄紙界定,有些女人偏不以此為意,她們獨身並不缺少異性,甚至是真正的知音,那張泛黃的小紙片對她們而言,實在無足輕重。只是一般這種女人,沐浴在幸福裡,並不張揚,獨自享受而已。所以這類女人是形剩而實不剩,即使剩也只剩下許多快樂甜蜜。

你看,哪有女人真的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