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最愛吃醋的5個對象
對象一:路邊的美女
原因:我看了路上某個美女兩眼,接著誇那女生漂亮,身材標準。
表現:她拿眼瞪我,然後甩開我們拉著的手,自己回頭就走,怎麼喊都不搭理,弄得我很沒面子。
結果:我追上她把那女生狠狠批判一通,承諾週末陪她去逛商場。
對象二:籃球
原因:我本來每日必陪女友散步,結果某天不小心看到幾個哥們兒正在籃球場浴血奮戰,不禁手癢,上去戰了幾圈,把散步的事忘得一乾二淨。
表現:小嘴可以掛上大油瓶,一天一夜沒理我。
結果:我賠禮道歉請吃飯,發誓一月內不再碰籃球。
對象三:我們養的兔子
原因:有風的晚上我抱著兔子沒抱她(天地良心!她穿得比我還多,兔子又沒衣服穿!),我經常忘了自己沒吃飯,卻從來不忘了喂兔子。(我要忘了喂她還不宰了我!)
表現:一把鼻涕一把淚,哭得花枝亂顫。
結果:我貢獻出剛換的衣服讓她擦鼻涕,幫她打一周的飯,占一周的座位。把兔子送人。
對象四:賣手機的小妹
原因:那天一起去買手機,賣手機的小妹可熱情了,連誇我是帥哥,我一高興,順口說了兩句玩笑話:小妹也很漂亮啊!很有氣質啊!哪個學校畢業的呀?有沒有男朋友呀?
表現:咬著嘴唇,使勁擰我的肋骨上的肉,虎視眈眈地盯著小妹,命令我馬上把剛買的手機退掉,然後一走了之。
結果:跑了十公里,換了一家商場,當著所有店員的面,宣佈要給我女朋友買部手機,然後買下一款女式手機送給她。
對象五:我的高中女同桌
原因:我的高中女同桌(被稱為我的青梅竹馬)失戀,打電話找我訴苦,讓我幫她找個男朋友。接連一個星期發資訊給我說是鬱悶,無聊,好想你。
表現:臉色如千年的大青石,找事跟我大吵一架。然後說:我們分手,你和你那青梅竹馬正好一對,不亦樂乎。果然就幾天沒接我電話,見面不理不睬。
結果:我把手機換號,發誓再理那個青梅竹馬就是烏龜王八蛋,甜言蜜語說了一籮筐,纏了她整整七七四十九個小時,才算是點頭答應不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