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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藥多久可以吃梨

胃痛服藥期內最好不必吃梨。胃痛的病人在應用用藥治療時,主要是應用抑制胃酸代謝、維護胃粘膜的藥品。在應用這種藥品時,應盡可能吃濕熱、營養豐富的食材,而防止吃寒性刺激的食材。

梨自身是歸屬于一種涼性食物而且水份成分非常大,在服藥期內吃梨不但會稀釋液藥品當中的成份,另外還會繼續造成 脾胃虛弱病況更為比較嚴重,不利胃里疾病的治療。胃痛的病人在吃了藥品以后假如要想吃梨,應盡可能間距三十分鐘上下再吃,而且不能夠一次性攝取過多,最好控制在一個半上下。而且在吃梨時還理應將梨加溫后再吃,那樣可以降低梨的寒涼,對腸胃導致的影響也會相對的降低。

針對不一樣的藥品與進餐時間的關聯,有不一樣的規定,一般的藥品,建議在用餐后半小時才能夠服藥,可是針對非常種類的藥品,比如避孕藥,這類藥品要在服藥的前、后兩小時以內都不可以進餐東西,也有一些藥品需要在餐中服食,或是在進餐15分鐘后才可以服食,實際要依據醫師的具體指導或是使用說明明確。

不建議餐后馬上服藥,由于藥品會和食材混和在一起,以粘稠的形狀根據腸胃運送送至機體的結腸內,而藥品要根據胃里消化吸收才可以充分發揮一定的藥用價值,殊不知和食材混和在一起運往結腸后,沒有辦法充分發揮起功效,因而藥力會降低許多,因此建議在餐后三十分鐘后再服藥,這時候食材消化吸收早已完畢,藥品的成份可以圓滿被身體消化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