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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陸生野生動物不能再吃,吃了就違法

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

很多人疑問,到底哪些陸生野生動物不能再吃了?其實只要記住一句話,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能食用,人工養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類除外。

比如,豬、牛、羊、雞、鴨、鵝等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再比如一些動物(如兔、鴿等),其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也屬于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并進行嚴格檢疫。除此之外,都不能吃了。

這些不能吃的陸生野生動物按“綱”分類:

“獸綱”有14種,包括貉、銀狐、北極狐、水貂、果子貍、野豬、梅花鹿、馬鹿、花鼠、倉鼠、麝鼠、毛絲鼠、豚鼠、海貍鼠。

“鳥綱”有25種,包括非洲鴕鳥、大美洲鴕、鴯鹋、疣鼻棲鴨、綠頭鴨、環頸雉、火雞、珠雞、石雞、藍孔雀、藍胸鶉、鵪鶉、雞尾鸚鵡、虎皮鸚鵡、費氏牡丹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黃領牡丹鸚鵡、白腰文鳥、黑喉草雀、七彩文鳥、橙頰梅花雀、紅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絲雀。

“爬行綱”有6種,包括巴西龜、鱷龜、中華鱉、尼羅鱷、灣鱷、暹羅鱷。

“兩棲綱”有4種,包括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豬蛙、虎紋蛙。

“蛛形綱”有1種,為蝎子,別名“全蟲”。

“昆蟲綱”有3種,包括雙齒多刺蟻、大黑木工蟻、黃猄蟻。

“多足綱”有1種,蜈蚣,別名“天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