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眼鏡和近視眼鏡的區別
散光眼鏡和近視眼鏡是會有很大的區別,人們需要先去醫院對視力做一個全面的檢查,才能夠檢查出來自己眼睛是否有一定的問題,而且這兩種臨床表現也是相差比較大,對于散光的患者來說就要多去注意佩戴散光眼鏡,不要讓自己散光的情況變得越發嚴重,影響到自身的視力下降的情況。
(1)低度散光凡屬生理性者,也就是遠視散光在+0·5D以內,軸在90。近視散光一0.5D以內,軸在180。(因角膜受上下眼瞼壓力的影響,垂直徑間的彎曲度大于水平徑間,所以垂直徑間的屈力強,水平徑的屈折力弱)一般不會影響視力的,通常不必給鏡。如散光軸向有變,影響視力或有視疲勞癥狀,盡管散光度數低,也應矯正。
無論散光度低或高,軸向一定要正確,否則會給病人留下新的屈光不正,從而帶來病人所不能接受的干擾癥狀。在不影響視力或消除癥狀的情況下,散光宜作低度矯正,尤其是散光度數較高,軸向不在正軸徑間者,矯正應有所保留,充分矯正將會使病人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狀非本來面貌,而有所變形者造成空間定位的誤差。往往遠視散光者比近視散光者的這種干擾癥狀更重。
(2)3.00D以內正軸近視散光,兒童、少年及外斜者可以矯正;青壯年曾戴正確軸向散光眼鏡者,適當減少O·25D~0.50D,個別斜軸與異軸者根據其適應能力酌情多減;遠視散光除有內斜者外更應多減。3.00D以上正軸遠視散光,兒童、少年及外斜者,適當減少0.50D~1.00D,個別斜軸或異軸難接受者,則多減些,待戴鏡3~6個月適應后再給予增加。
遠視散光則更應多減;斜軸,異軸與度數偏高者,雖度數減少,經病人試鏡,干擾癥狀輕微,但在給予處方時應說清戴鏡會產生視物變形和空間誤差等現象,需耐心戴一段時間才能適應,以免產生其世顧慮將眼鏡放置一旁不戴。有的病人以前長期戴用不正確軸向散光眼鏡,視力提高,由于對錯誤眼鏡已經適應,新的正確矯正眼鏡所產生新的物像位置與空間誤差又要重新適應,往往一下不能接受,又需經過戴鏡一段時間才能適應,尤其是老年病人更為突出。